县委常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发展和改革、税务、统计、应急管理、国防动员、深化改革、企业改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住房公积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点项目建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联系金融服务业。联系扶罗镇。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湖南晃源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统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党校、县史志研究室、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晃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