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绩效考核、机关事务管理、国安、档案、保密、统计、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学会、两违、反恐、反电诈、打击传销、创文创卫等工作。分管安江、岔头、茅渡、大崇司法所。

个人简历

女,1983年12月出生,苗族,湖南省麻阳县人,大学本科文化,2006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经历

                  2002.09--2006.06  湖南农业大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专业本科班学习
                                   (其间:2003.09--2006.06湖南农业大学工商管理自考本科班学习)
2006.06--2006.08  待业
2006.08--2011.03  共青团湖南省洪江市委办公室科员
2011.03--2014.04  湖南省洪江市双溪镇党委委员
2014.04--2014.05  湖南省洪江市岩垅乡政协联工委主任
2014.05--2016.03  湖南省洪江市岩垅乡政协联工委主任、副乡长
2016.03--2016.04  湖南省洪江市岩垅乡副乡长
2016.04--2017.01  湖南省洪江市政协正科级干部
2017.01--2017.09  湖南省洪江市政协纪检员
2017.09--2019.06  湖南省洪江市政协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2019.06--2020.11  湖南省洪江市政协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2020.11--2021.08  湖南省洪江市政协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2021.08--2022.08  湖南省洪江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2022.08--2023.03  湖南省洪江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档案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3.03--2023.04  湖南省洪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人选、一级主任科员
2023.04--         湖南省洪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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