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协助党工委书记开展党的工作。联系政协工作。负责街道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负责政法、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综治防邪、人民防线工作、重度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禁毒、社区矫正、网络电信诈骗、“处非”、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社会治安(综治)办、禁毒办、网格办、扫黑办、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联系兴隆司法所、兴隆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城郊法庭。联系三塘村、张家坡村、响水洞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