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镇长
分管社会劳动保障、民政优抚、退役军人事务、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计划生育、慈善、民族宗教、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社会保障服务、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及调解、老龄、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障、工伤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文化宣传、旅游开发、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等工作,联系社会事务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敬老院、退役军人服务站、抗日战争湘西会战纪念馆(龙潭文化馆)、镇中心小学、莲河村、圭洞村、新星村、贵和村,驻莲河村。负责联系领域或部门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