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重点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财贸外经、服务业、社会发展、项目前期、行政审批服务(招投标)、法治建设、基础设施发展、能源管理、安全生产、节能监察、工业、高技术产业、园区发展、地区经济、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主任、局长交办的工作。联系固定资产投资和评估督导股、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财贸外经和信用建设股、社会发展和服务业股、行政审批服务和法规股、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基础设施发展和能源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县节能监察中心、工业环资和高技术股(园区发展地区经济和节能监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