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平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绩效考核、群团工作、意识形态、“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驻村帮扶、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双拥”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关心下一代、殡葬改革、住宅建筑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房地产交易监督管理、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及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融城社区建设,房地产业协税护税、建筑业监管与服务、绿色建材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管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化债注资及原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有关遗留问题、建筑业企业及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职业培训、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建筑企业改制及清欠、证后监管、建设工程招投标、开放型经济发展、违建别墅整治、扫黑除恶、农民工工资清欠、减轻企业负担、建筑企业协税护税等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纪委、工会、团委、妇委会、两新党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综合开发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市园区房产管理处、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雨湖区、高新区住建工作和房地产业协会、建筑业协会、装配式建筑促进会。

个人简历

男,汉族,1966年1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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