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指导水旱灾害防御、指导台风防御、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灾情核查与评估、救灾捐赠、地震应急救援、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科室(单位)及行业领域的信访维稳工作。
分管防汛抗旱科、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市地震局。
联系衡东县、石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