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星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监管工作;负责环境监测行政管理、环境质量、质量强市、环境科技、生态环保统计工作,负责城镇更新提质专项行动推进工作。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科技监测科、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市农业资源与环境监督保护站、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联系常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鼎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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