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有效途径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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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途径新办法,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筑牢基层法治基础中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筑牢法治基础。

  强化基层制度建设,夯实法治乡村建设之基。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将乡村振兴建设示范行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融合推进,建立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规范基层事务管理,成功创建依其艾日克镇加依村为第二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同时加强以点带面辐射作用,突出有效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村(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挖掘村级法律骨干人才、乡镇重点培养、县级示范推广,县、乡、村三级协同发力,全面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通过编印《“法律明白人”宣讲手册》《法律法规小助手》《普法宣传画册》等读本手册,采取“集中系统辅导+现场观摩教学+远程网络培训+专家专题讲座”为主的培训方式,目前共开展各类培训32场次1232人次,培育“法律明白人之家”147户,“法律明白人”682人,初步形成了县乡村组户“五位一体”的法律服务体系。

  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培育学法用法示范中心户,在基层开展法律服务,积极在法律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创建、解决基层难点问题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目前,组织“法律明白人”开展各类宣讲活动2000余场次,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百名律师下基层”等活动,形成农村骨干带动周边群众、中心户带动其他户的形式,带动更多基层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优化法律服务,使法治乡村建设更加高效。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要求,最大限度地为基层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以推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引领示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区域枢纽,村(社区)工作室为基础窗口,便民警务站工作点为引导转接的四级全覆盖规范化互补式的平台体系,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专业化、一体化、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级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30个,实现全县法律服务阵地全覆盖。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乡(镇)、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目前,建立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人民调解组织8个、村(社区)调解室130个,依托基层法庭及阵地建设调解中心6个,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聘请专(兼)职人民调解员586人,参与解决矛盾纠纷2303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访惠聚”驻村和“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工作中,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基层行”活动,普及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目前,全县法律顾问入村宣讲58场次,受益群众达4.6余万人次,联合信访部门为农民工讨回各项经济损失近17万元,有力推进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逐步增强基层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

  厚植法治文化,为法治乡村建设注入活力。打造法治文化新阵地。积极探索“法治文化+旅游”的普法新模式,通过建设法治文化书屋、主题公园、文化广场,举办法治大讲堂,开辟法治电视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打通法治文化线上线下传播路径,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培育文明乡风新风尚。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先进典型评选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守法模范、道德模范,达到“表彰一户、带动一片、辐射全村、覆盖全县”的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推动移风易俗、规范群众行为作用。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以新媒体平台为媒介,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短平快的微宣讲、微视频、微故事等形式,不断提高法治宣传内容的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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