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抓实保障“四要素” 持续推动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
长按二维码关注 新农村、新三农资讯

近年来,天津市将发展设施农业作为打造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版的重要抓手,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加大资源要素配置力度,引导和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进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格局和保障机制。

强化支持保障。一是加大财政支持。2021年安排10亿元财政资金,新建设施农业面积20万亩,推动设施农业向节能型和宜机化的发展方向;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设施棚室保险,提供风险保障8亿元以上;实施设施农业标准化提升改造项目,注重设施实用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推动老菜田区生产设施由传统简易型向高性能型迭代升级。二是创新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现有储备项目10个,总投资13.24亿元;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先后推介多个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库,总投资3亿元以上;支持商业银行创新服务模式,跟踪设施农业重点项目提供供应链融资、订单融资、电商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涉及金额2.5亿元。

优化资源保障。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工作机制,筑巢引凤,吸引设施项目落地落实。保障用地方面,加强土地流转指导和服务,明确设施农业建设相关用地标准,针对控沉区水源转换设施用地需求,将其辅助设施比例由不超过10%调整为不超过12%,保障集雨储水、水处理及节水灌溉等辅助设施用地。保障用水方面,结合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项目,开展骨干渠道改造、清淤;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设施农业园区配套灌溉和排水等设施;抓好农艺节水,加大集雨水窖、储水罐(池)推广力度,做到“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四水齐抓,有效保障用水需求。

创新人才保障。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借助“乡村振兴产业(人才)联盟”吸引专业人才、技能劳动力参与设施农业示范园建设,并在落户、住房保障、职称评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强化技能培训,让更多的农民成为生产、经营的行家里手,提升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设施农业建设,培育以设施种植为主的示范社144家、家庭农场133家,其中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9家。

加强科技保障。狠抓标准体系建设,针对天津市不同区域设施类型,组织行业专家制定了5种主推棚室建造技术规范,编制了44个设施主栽品种生产技术规范。依托蔬菜产业创新团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创新与示范推广,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产业技术联盟,多学科、多部门协同创新攻关,利用现代信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研发配套装备,实现设施装备智能化。发挥设施装备制造业优势,打造温室大棚型材重要生产基地,相关技术达到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设施型材不仅满足国内20%的市场需求,还成功出口到日本、韩国、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扫二维码

关注我们

不迷路^_^


我们愿景

乡村更美丽

农民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