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 客户问答(一)(二)(三)

长按二维码关注

来源:

交通银行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

客户问答(一)

01、本次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调整范围是指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2023年8月31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或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商住两用房等商业用房的贷款,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如贷款发放时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减点数,或按LPR转换后的加减点数,高于本次拟调整到的利率加减点数,可申请调整。

02、我在2023年8月31日后签约并发放的房贷,本次是否可以调整贷款利率?

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03、哪些住房贷款算首套房贷?

首套房贷是指您贷款发放时利率按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的贷款,或您贷款发放时是非首套住房贷款,但现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

04、我的利率能调到多少?

目前,房贷利率是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的,本次调整不涉及LPR,主要是调整加减点。具体请以我行后续公告为准。

05、我的房贷不是按照LPR加减点的方式定价,本次可以调整么?

可以调整。具体调整方式请以我行后续公告为准。

06、如果首套房贷现在有逾期,能调吗?

符合调整范围但有逾期的贷款,原则上还清逾期前暂不调整,还清逾期后可以调整。实际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您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07、预计何时可以申请调整?

我行高度重视这次调整工作,正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按人民银行要求9月25日可提供服务。后续进展,将及时在我行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请您多多留意。

08、什么时候能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我行在调整完成后的次日将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具体请以我行后续公告为准。

09、我以前已经支付的高于调整后利率水平的房贷利息是否可以返还?

暂不支持。此次调整存量房贷利率不溯及既往。

 

交通银行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

客户问答(二)

01、什么是LPR?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英文简称,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贷款参考利率,金融机构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公布LPR,现行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2023年8月21日公布的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

02、本次利率调整提到的加减点是什么含义?

人民银行2019年第16号公告明确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减点形成,对应当前您的贷款定价表现为:LPR加/减X个基点。例如:2023年8月2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为4.2%。

(1)假设此时银行发放的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为4.5%,即在LPR的基础上加30个基点,其中30个基点就是加点数;

(2)假设此时银行发放的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为4.0%,即在LPR的基础上减20个基点,其中20个基点就是减点数。

03、如何查询我的贷款定价方式及执行利率?

您可登陆我行“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我的贷款-贷款详情”查询当前年利率、利率浮动率/点数、利率调整方式。如利率浮动率/点数栏目显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X个基点”且利率调整方式栏目显示“X月X日调整”,则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如利率调整方式栏目显示“固定利率”,则为固定利率贷款。

04、本次利率调整是否涉及LPR的调整?

采取LPR定价方式的贷款利率,由LPR和加减点值形成,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调整的不是LPR,而是加减点值,例如:从LPR+20个基点下调至LPR(即加0个基点)。而LPR值还是以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为准,所以具体LPR值仅在贷款重定价日可能发生变化。

05、如何判断我的贷款是首套房贷?

如您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或者根据您的当前实际住房情况满足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可以算为首套房贷。其中后者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2.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具体可咨询当地贷款经办机构。

06、我是首套房贷,本次是否需要主动提出利率调整申请?

如您的首套房贷定价基准是参考LPR且为浮动利率方式的,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进行自动调整,无需您自主申请。

如您的首套房贷是以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或是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的,您可于2023年9月25日(含)至2023年10月22日(含)期间,登陆我行“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栏目申请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进行自动调整。如您不方便线上申请的,可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办理。

如您未能在2023年10月22日(含)前及时申请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后续仍可向贷款经办机构或登录“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栏目进行申请办理。

07、我想把二套房贷转为首套房贷,需要主动提出申请吗?

对于贷款发放时不属于首套房贷,但按照您实际住房情况符合当前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房贷,本次需要您自主申请利率调整,可于2023年9月25日(含)至2023年10月22日(含)期间备齐首套房贷相关佐证资料,直接前往贷款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办理此次利率调整,也可登录“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栏目预约申请。

对于2023年10月22日(含)前已审核通过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进行自动调整。如您未能及时申请的,后续仍可向贷款经办机构或登录“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栏目进行申请办理。

08、“二套转首套”为什么不能直接调整?

由于各地“因城施策”,各城市首套房认定的情形复杂多样,银行无法直接通过系统进行批量识别和转换。

09、如错过了公告中提到的集中申请期,是否还可以申请利率调整?

可以。对属于本次需客户自主申请调整的情况,如您未能及时申请的,在集中申请期过后仍可向我行提出申请。

10、可以跨行置换存量首套房贷吗?

本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

11、银行是否对本次利率调整收取费用?

本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

12、届时银行对我的房贷利率进行了自动调整,但我还是想调回原来的利率,是否可以?

如2023年9月25日变更生效后,您对本次自动调整后利率仍有异议的,可于2024年9月25日(含)前,向贷款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我行可将您的贷款利率恢复为本次利率调整前的原贷款利率水平。

交通银行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

客户问答(三)

01、公告中提到的“首套房贷相关佐证资料”是指什么?

您可前往所在城市政府指定的住房套数查询或认定责任部门(如当地住建部门、房管部门、政务服务中心等)申请出具房屋套数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部分城市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获得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因城施策,您也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确认具体资料清单。

02、哪些情形需要我主动申请调整?

对于符合调整条件的以下情形贷款,需要您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您可于2023年9月25日(含)起向我行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我行将进行利率调整:

(1)“二套转首套”存量房贷,您可前往贷款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办理此次利率调整,您也可登录“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栏目预约申请。

(2)当前执行固定利率的存量首套房贷,你可登录“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栏目申请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如不方便线上申请的,您也可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办理。

(3)当前执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首套房贷,您可登录“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栏目申请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如不方便线上申请的,您也可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办理。

03、我想通过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调整利率,同时增加贷款金额,是否可以?

很抱歉,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因此贷款金额不能增加。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一般需要重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流程较多、花费时间较长,考虑到便于您操作,更快捷的方式是直接变更贷款合同利率。 

04、若房贷利率9月25日变更生效,我的9月房贷还款日为28日,还款日是否会发生变化?另外9月我的还款额是否都是按照调整后新的房贷利率来计算?

本次利率调整不涉及还款日变化,如您的贷款还款日为28日,利率调整后您的还款日依然为每月28日。房贷利率调整变更生效日(9月25日)在您两期还款日之间,所以您9月的还款额将分为调整前、调整后两段计息,即:调整前(即8月28日至9月24日)按原利率计算,调整后(即9月25日至9月27日)按新利率计算。从您调整后的下个月起,整月的利息都按新利率计算。

05、我的房贷当前无逾期,但有其他贷款逾期,本次是否可以申请调整?

如您的房贷符合调整条件的则不受其影响,可以申请调整。同时为保障个人信用记录,建议您尽快归还其他逾期贷款。

06、我的贷款当前为不良贷款,还能申请调整吗?

如您是执行LPR且为浮动利率方式的存量首套房贷客户、并在2023年9月23日(含)前归还积欠本息的,我行将于9月25日进行自动调整。

如您是以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的存量首套房贷客户,您可尽快归还积欠本息后,于2023年9月25日(含)至2023年10月22日(含)期间,登录“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栏目申请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进行自动调整。如您不方便线上申请的,可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办理。

如您在10月22日(不含)之后归还积欠本息的,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办理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扫二维码

关注我们

不迷路^_^


我们愿景

乡村更美丽

农民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