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船标准化船型参数系列表自发布以来,对提升我远洋渔船装备水平,实现远洋渔船的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发挥了显著作用。为适应远洋渔业的新变化、新需求,我部对远洋渔船标准化船型参数系列表进行了优化,制定了《远洋渔船标准化船型参数系列表(2024年版)》,现予以发布。
除入渔国政府、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区域渔业组织有明确规定的渔船外,新建及更新建造的钢质远洋渔船应符合远洋渔船标准化船型参数要求。更新建造的远洋渔船原则上只允许在旧船基础上上调一档,上调超过一档的,可将多艘淘汰渔船合并更新,或报请我部组织专家统一研究论证后确定。合并更新渔船的,更新后渔船船数及总吨位之和须少于淘汰渔船船数及总吨位之和。单甲板拖网渔船可更新为双甲板拖网渔船,但应符合上述有关要求。新建或更新建造远洋渔船的安全设备及防污染装备的配置,应满足相关规定及有关国际公约要求,确保渔船的安全性、环保性、适渔性、适居性和高效运行性。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发布〈远洋渔船标准化船型参数系列表(2021年版)〉的通知》(农办渔〔2021〕15号)同时废止。
附件:远洋渔船标准化船型参数系列表(2024年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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