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农业信息化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立项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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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

有关单位:

  为做好农业信息化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农业信息化加快发展,现就开展2025年农业信息化国家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立项建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基础共性标准。智慧农业技术硬件装备专用软件平台的术语、通用要求、架构、接口、检测效果评估人员能力等标准。 

  关键技术装备标准。农业传感器领域。性能指标、环境适应性、可靠性等标准。农业人工智能领域。知识图谱、特征识别,以及作物生长、动物行为和体征识别、生产管理决策、设施环境多因素联动调控等模型算法标准。农业机器人领域。作业性能、可靠性机载模型协议框架等标准。 

  行业应用标准。种植业领域。环境信息采集与传输、精准水肥药施用、智能农机装备、农机自动驾驶分级评价等技术产品标准。设施种植领域。环境信息采集与传输环境精准调控、育苗催芽播种、作物生长信息监测、水肥综合管理等技术产品标准。畜禽养殖领域环境信息采集与传输环境精准调控、畜禽生长信息监测、个体电子标识、精准饲喂、疫病监测预警、智能诊断防控等技术产品标准。水产养殖领域环境信息采集与传输智能增氧、鱼群生长监测、饲料精准投喂、自动起捕、智能巡检、鱼病诊断防控、循环水处理等技术产品标准。育种领域智能育种平台、种质资源数字化建设等技术产品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拟申报标准项目应围绕农业信息化发展实际需求,解决发展面临的难点卡点问题,能够发挥标准引领行业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 

  (二)拟申报标准项目应具备一定研究和应用基础,具有较好的标准推广价值。 

  (三)拟申报标准项目应对必要性和重要性、科学性和先进性、可行性和适用性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对项目要确定的参数指标、技术路线等进行科学验证,并明确发布后的实施措施和评估方法。 

  拟申报标准项目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农业食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等进行查重。 

  拟申报标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和业务水平,熟悉标准制修订工作。2024年以前经本标委会申请获批立项,但未完成制修订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申报资格。 

  相关技术优势单位采取联合申报具备以下条件:均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起草国家行业标准所需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在拟申报标准项目所涉及的领域内无利益冲突;能够提供标准制修订工作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保障条件。 

  拟申报标准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完成,申报单位应统筹规划好标准起草必要的试验验证、调查研究、讨论起草、征求意见、材料提交等标准起草各阶段工作,加强与农业信息化标委会的联系沟通,确保标准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2025年农业信息化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一览表》(附件2)、《2025年农业信息化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附件3)和申报项目标准草案参考模板(附件4),并加盖公章。相关材料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本于1130日前发至农业农村部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标委会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择优推荐至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 

    

   人:农业农村部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杨硕 

      话:010-59192252 

  电子邮箱:xxzxyjgh@163.com 

    

  附件:1.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 

            2.2025年农业信息化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一览表 

            3.2025年农业信息化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4.农业信息化标准草案参考模板

            5.关于征集2025年农业信息化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立项建议的通知(盖章版)

 

    

  农业农村部农业信息化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代章) 

   20241122 

附件下载:

附件3.2025年农业信息化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wps

附件2.2025年农业信息化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一览表.wps

附件1.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doc

附件5.关于征集2025年农业信息化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立项建议的通知(盖章版).pdf

附件4.农业信息化标准草案参考模板.wps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www.agri.cn/zx/zxfb/202411/t20241122_86917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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