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 枣政办发〔2017〕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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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枣庄市政府门户网站了解到,经枣庄市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枣政办发〔2017〕42号(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提出,调整公积金贷款比例、楼盘车库(位)应提供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租赁、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12项房控政策。

 

山东枣庄市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 枣政办发〔2017〕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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