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2017年菏泽市区193套公租房抽签分配(附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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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菏泽市住建局对2017年市区水岸家园、龙田名郡、交通家园、和谐家园等小区193套公租房进行抽签分配,申请人将按抽签确定的序号于今明两天选房。

最新消息!2017年菏泽市区193套公租房抽签分配(附房源)

本次公租房共有房源193套,其中和谐家园178套、龙田名郡9套、交通家园3套,水岸家园3套。

和谐家园公租房项目本批房源今天选房。选房完成后,申请人在9月18日-20日到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住建局窗口缴纳租金和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在规定日期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合同保证金为2000元,主房租金3元/平方米·月,储藏室租金1.6元/平方米·月。

水岸家园、龙田名郡、交通家园三处公租房项目本批房源9月15日选房。选房完成后,申请人在9月20日到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住建局窗口缴纳租金和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在规定日期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合同保证金为2000元。交通家园、龙田名郡公租房租金主房3.5元/平方米·月、储藏室1.6元/平方米·月;水岸家园项目公租房租金5元/平方米·月。

申请条件:

菏泽市户籍人员申请政府所有的公租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25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

2、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85元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28万元;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0平方米;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住房保障;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未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7、符合以上第1至5项、第7项条件的申请人,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虽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曾转让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的,经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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