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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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9月22日晚,据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消息,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天(9月23日)起,除“三限房”及此之前有限售规定住宅外,在全市(含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范围内,所有新交易的住宅,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2017年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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