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专家论证会召开,会上就谁能申请公租房,怎样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等问题进行讨论。据了解,草案降低了实物配租的准入门槛,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居民、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申请公租房将更便利。
“自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的大中专生,只要持有毕业证,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
据统计,截至2017年5月30日,我市已分配公租房6684套(其中单间配套5314套),完成年度公租房分配进度的33%。按照有关规定,2017年须完成20441套公租房分配工作,以最大限度为市民提供住房保障。未来两年,预计我市将新增公租房房源11790套(其中单间配套公租房房源5709套),公租房的合理高效分配已成为一项重要住房保障工作。
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
为最大限度发挥公租房的住房保障作用,草案降低了实物配租的准入门槛,减少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对于城镇低收入家庭,草案将城镇低收入家庭自有住房限制由原办法的“城区范围”扩大到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但是不具体规定低收入标准,由民政部门认定属于低收入家庭即可。取消了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农村家庭收入条件限制,只要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作或居住,并且符合“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的住房困难标准即可,且单身人员申请年龄放宽到18周岁。
对于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取消其收入、社保、居住证以及签订劳动合同期限限制。毕业生只要求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即可。外来务工人员只需提供规定劳动合同、用工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三项材料之一,且单身人员申请年龄从23周岁放宽到18周岁。
一位来自教育界的专家认为,草案叙述太复杂,建议将申办人、申办条件、申报程序进行分类叙述,让老百姓更明确该如何申报公租房。另一位专家认为草案不必将保护对象分为南宁城区户口贫困户、外来务工和大中专毕业生。“除非这三类人适用标准不一样,否则没有必要分别规定。”专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