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龙海市沈海高速公路(龙海段)森林通道建设用地租金补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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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龙海市沈海高速公路(龙海段)森林通道建设用地租金补助方案

沈海高速公路(龙海段)森林通道建设用地租金补助方案

 

2012年,我市按照省政府《沈海高速福建段森林通道建设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做好沈海高速公路(龙海段)森林通道建设的通知》(龙政综〔2012〕103号),高质量完成了沈海高速龙海段森林通道建设任务。项目采用建设用地由所在乡镇统一租用,共租用土地599.94亩,涉及榜山镇、海澄镇、白水镇、东园镇四个乡镇。龙政综〔2012〕103号文明确规定:“所在乡镇负责其它不足部分费用,包括种植、后期管护和第二年以后土地租金等费用”,为进一步加强该森林通道的管理,加大绿化工作的扶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对该森林通道租地费用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方案如下:

一、补助期限。五年(2016-2020年)。

二、补助标准。根据各有关乡镇与各村签订合同的原始租金价格为准。

三、补助面积。经各有关乡镇会同林业部门核实:沈海高速(龙海段)森林通道绿化建设面积共599.94亩,其中榜山镇294.179亩、海澄镇245.085亩、白水镇20亩、东园镇40.676亩。

四、补助方式。实行逐年支付,其中2016年和2017年一起支付。

五、有关要求

(一)有关乡镇。1.负责维护沈海高速公路(龙海段)森林通道的绿化效果;2.负责核实已签订租地合同的地块是否发生变化并及时提供情况,如征用或人为改变用途等;3.负责及时把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相关农户手中;4.负责在9月底前向林业局提供当年度租地情况核实材料,以及上一年度资金发放的相关票据等。

(二)市林业局。负责根据有关乡镇提供的当年度租地情况核实材料以及上一年度资金发放相关票据等材料,申请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

(三)市财政局。负责沈海高速公路(龙海段)森林通道建设用地租金补助预算安排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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