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房养鸡一养就是10多年

长按二维码关注

来源:
佛山日报讯记者马力摄影报道:小区建成18年,一住户养鸡就养了十五六年。三水芦苞榕江花园居民向记者报料,该养殖户多年来从不听劝阻,我行我素。目前,记者已将情况反映至当地城管部门。

  昨日下午,记者刚走到榕江花园a座楼下,一阵家禽的臭味就扑鼻而来。直行10多米,在小区a座与b座之间,一个铁门大开的单车房尤为显眼。记者走近一看,这个不足10平方米的单车房被挡板分割成两块,靠小区内部的半边散养了10多只鸡,地上满是饲料和鸡的排泄物。

  记者透过单车房窗户,从小区外部朝里看,另外一边地上堆了七八个鸡笼,几十只鸡被安放在此。单车房里,还有一把大风扇呼呼作响,吹出来的“臭风”通过敞开的大门飘进小区。

  “她说这是为了给鸡透气,门也不让关。”榕江花园一名老人说。“光顾着给鸡透气,我们怎么办?”该老人称,养鸡的是六七十岁的谢姓老人,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十五六年。小区居民称,这些年来他们多次与谢姓老人交涉,但老人始终不为所动,小区也没有物管,街坊们对此无可奈何。有一次,忍无可忍之下他们报了警,但民警到场没能找到谢姓老人,对养鸡的情况也无从下手。

  据居民介绍,这名老人养的鸡根本不是自家食用,而是为了卖钱。昨日,记者试图寻找谢姓老人,但小区居民告诉记者,她白天根本不会待在小区,而是回大宜岗村乡下。

  目前,记者已将情况反映至当地城管部门,城管部门表示将尽快上门处理。

  (报料人某女士奖金50元)

  链接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按禽类每只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畜类每只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扫二维码

关注我们

不迷路^_^


我们愿景

城市更繁荣

乡村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