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家禽被吃 民警帮忙“捉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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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黑龙江鸡西边防支队杨木边防派出所的民警帮助村民抓到了偷吃家禽的“贼”,不过这个贼可不是一般的贼,它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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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这个所民警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辖区内吴设家的小鸡连续两晚被吃掉。后来几名村民夜晚守候偷吃家鸡的“贼”,发现原来是一只“大鸟”半夜来他家吃鸡,村民捕获了这只“大鸟”。吴设意识到可能是一只野生保护动物,于是第一时间告知了责任区民警。民警将大鸟接到派出所,并立即联系林业部门。


  经鉴定,这只鸟学名为雕鸮,是猫头鹰的一种,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在确认其身体无恙后将其放归自然。(胡鹏飞 于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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