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本镇和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 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本镇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 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批准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四) 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县直部门向本镇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文明创建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物业监管相关工作职责。
(五) 维护公共安全。承担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
(六) 监督专业管理。管理本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辖区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 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村(社区)村民(居民)等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八) 指导村(社区)自治。指导村(社区)委会(居委会)建设,健全村(社区)自治平台,组织驻村单位联点和村(社区)村民(居民)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
(九)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