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机构简介
  • 领导
  • 内设机构
人民政府
负责人:陈前君
地址:双江镇行政街17号县委政府大院17栋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7月1日-9月30日)
办公电话:0745-8621137
工作职责:通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办理中央、省、市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 (八)负责财税金融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九)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向县政府所提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财务和县政府领导用车管理,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十一)归口管理县政府办二级机构。 (十二)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文秘室(总值班室)、金融办、督查室(对外称通道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经调室、发展研究中心、民兵训练管理中心、禁毒办、热线办、驻长办。
党组书记、县长
主持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县委常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税务、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济研究、金融、证券、保险、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深化改革、经济建设投资、工业建设发展投资、民生实事、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经济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协管县财政局(县财政事务中心)、县审计局。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监委、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在通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在通分公司。
县委常委、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外向型经济、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协助负责工业建设发展投资工作。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服务中心)、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县总工会、县科协、县侨联、县工商联、国家电网通道供电分公司、县盐业公司、县邮政管理局、中国移动通道分公司、中国联通通道分公司、中国电信通道分公司、中石油通道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通道销售分公司。
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乡村振兴、供销、移民、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工作。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通道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联系市生态环境局通道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林业行政执法巡查大队)、县气象局、县水文局。
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自来水供应站、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城市执法大队、县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广播电视、体育工作。分管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县旅游发展事务中心、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旅游运营公司。联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史志研究室、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社科联、县档案馆、县新华书店。
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交通运输、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分管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县残联、县烟草专卖局、怀运通道分公司、通道火车站、牙屯堡火车站、高速公路驻通各机构。
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作。分管县教育局(县第一中学、县职业技术总校)、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第一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县红十字会、县计生协。
党组成员、副县长(挂职)
负责林业、国有农林场工作,协管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县林业局(县林业行政执法巡查大队、县地连国有林场)。
党组成员、副县长(挂职)
负责水利工作,协管乡村振兴、科技工作。分管县水利局。联系县科协。
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司法、信访、禁毒、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武警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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