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组织人事、法规、行政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统战、党管武装、国安、民族宗教、老干、工会、妇儿群团、科协、农村社会事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分管人事股(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法规股、计划财务股,机关党委,退伍军人事务、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办公室、农业劳模事务、干部监察、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同时对分管领域(股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分管领域深化改革、民生实事、生态环境、扫黑除恶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陇城镇、坪坦乡农业农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