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生态环境、供气、城区供电、城市数字化建设、城市建设管理、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环卫、美丽湘西建设、行业内规划、查非纠违等工作。协助负责消防救援、古城保护规划建设等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县棚改办、县查非纠违办、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协管县消防救援大队、城区公安派出所。联系凤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县美丽湘西办、县城工办。 负责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美丽湘西建设、乡村振兴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