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永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含专项债券)、社会发展、地区经济(含承接产业转移)、就业与服务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含长江办和节能监察)、投融资体制改革等,联系经开区,全面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同时落实分管股室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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