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机构简介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人:石朝富
地址:靖州县永平路8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 —17:30
办公电话:0745-8222239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推动全县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落实;会同办理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指导全县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落实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全县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和福利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和上级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和企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参保人员因工(公)伤致残鉴定及应享受待遇的审批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靖(回靖)工作、定居管理政策。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牵头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荣誉制度和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承担审核上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教育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简介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室)负责人8名(股(室)负责人可兼任)。
人社局党组书记、局 长
党组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工作、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基金监管、(内部)审计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农民工工作股、劳动关系股牌子)、社会保险管理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内部审计股)、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民兵训练基地;分管局纪检巡察、党风廉政、养老保险(社保卡)、依法行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信访、禁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国防武装、双拥、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协管(内部)审计工作。联系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伤保险股;分管党建、清廉机关、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直接责任人)、乡村振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移风易俗(集中治丧)、环保、深化改革、计生、妇儿工青、工资改革、工伤保险认定、职称改革、人才队伍建设、表彰奖励、教育督导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联系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室)、人力资源流动管理与就业促进股(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分管局人事、财务、三公(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总务后勤、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机关能耗)、局机关和人力资源流动档案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创业、园区用工保障、绩效考核(重点民生实事)、健康教育、巩卫爱卫、统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保密、老干部管理、三支一扶招录管理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联系就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胡德靖
地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222239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印、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行政后勤、议案提案办理和接待联络、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和有关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数据管理;负责硬件设备和网络线路的维护和管理。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有关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出国审查和报批工作。
简介:
负责人:杨政义
地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233260
工作职责: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劳动监察工作;拟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计划和实施规范,并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承担监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承担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县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仲裁工作。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牵头协调需送其他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国家和省级劳动模范的评审;指导和协调职工分流安置的相关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职工调配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简介:
负责人:黄贵锡
地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239289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人才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办法,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办法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和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工作;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各项补贴政策的审核;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拟订全县失业保险基本办法、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基金征管政策、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失业保险基金稽核规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负责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拟订完善全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推进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和监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从事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许可工作和定点培训机构的资格申报、审核及年检、培训统计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规划指导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简介:
负责人:陈滨
地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253393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事后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和人员信息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和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初任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承办有关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援疆援藏等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统计工作。 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归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审核与监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权限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职业资格及聘后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管理及证书的审验工作;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人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办对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市、县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靖(回靖)工作或定居政策;建立人力智力引进成果推广体系,拟订成果鉴定,表彰奖励及推行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简介:
负责人:杨秋梅
地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253503
工作职责: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拟订事业单位岗位津贴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福利、统一发放工资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工资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审批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调动、录用、退休和受处分等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新参加工作人员的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定级工资;组织落实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认定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等办法。承担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退职)和退休待遇的审批工作。
简介:
负责人:胡德靖
地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235216
工作职责:执行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及拟定补充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管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拟订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办法,依据权限办理提前退休和县直管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本办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给付条件、给付标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指导监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简介:
负责人:梁翠华
地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253502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政策以及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县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简介:
负责人:舒海兰
地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251787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和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承担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和执行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参与审核各项社会保险调剂金分配方案;承担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上级部门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的资格,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
简介:
负责人:杨志波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224871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申报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有关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的规划、报批和管理工作以及指导全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协调跨省、市、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残疾人相关扶持政策。
简介:
负责人:张浩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224875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调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标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乡镇社会救助的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需求计划及其资金分配和管理,并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拟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查办法和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的社会救助档案;负责受理全县有关社会救助制度咨询和投诉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行政复议,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简介:
负责人:曾愈龙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223973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地方性政策、制度并宣传贯彻,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贯彻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监督福利彩票的销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地方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简介:
负责人:李燕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223973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实施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法规政策;指导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改革建议,承办全县行政区划变更申报、转报事项,包括乡镇、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协调处理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制定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检查地名的使用;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事项;组织并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
简介:
负责人:杨志波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224871
工作职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承办全县社会组织的管理规划、发展培育;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社会组织的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党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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